联合多部门举行增殖放流活动
积极开展生态环境普法宣传
生态兴则文明兴,绿水青山的发展离不开法治保障,蓝天碧水的延续更需要久久为功,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立足司法职能,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做好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争当守护“高颜值”生态的“法治卫士”。
龙圩区法院加大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审查的力度,依法保护自然资源,加强与环境资源、林业等部门的协商交流,加强环境资源案件诉源治理、矛盾纠纷化解、审执衔接、执法监督、生态修复联动、绿色法治宣传等多方面的协同联动。
龙圩区法院始终坚持惩处与预防犯罪、保护与修复并重的环境资源审判理念,在加大刑事制裁力度的同时,健全环境公益诉讼审判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机制,通过购鱼增殖放流、补植复绿等形式进行生态环境修复。在2023年“六五”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龙圩区法院联合多职能部门督促刑事附带民事被告人何某、钟某在西江梧州段水生生物放流平台增殖放流鱼苗3.8万尾。
龙圩区法院积极开展生态环境普法宣传,以非法采矿罪、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污染环境罪等与大家生活联系密切的犯罪类型为切入点,讲解身边的破环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提高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认识,强化“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争做生态环境保护的行动者、示范者、倡导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