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党委老干部局和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关于表彰全区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对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用心用情高质量做好老干部工作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其中,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教育培训科科长苏哲同志荣获全区老干部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苏哲始终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干部工作的重要思想作为根本遵循,坚守初心使命,勇于担当作为,以争做有“心”人的情怀,10年间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精心精细精准做好老干部服务工作,曾先后多次被梧州中院评为先进个人、红旗标兵、优秀共产党员,被市总工会评为优秀工会工作者、联系职工生活困难户先进个人,2013年至2015年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优秀,荣立个人三等功。
做老干部日常联系的贴心人
苏哲坚持把做好老干部工作放在服务法院中心工作的大局中去谋划,始终带着感情和责任做好新时代老干部工作,精准服务老同志。
截至2022年9月,梧州中院退休干部已达78人,在苏哲周到细致的服务下,实现了10年来无一人信访投诉的良好局面,其勤勉尽责、耐心周到的服务得到本院退休老干部的充分肯定和赞扬。
做老干部党内生活的暖心人
苏哲重视退休干部的党建工作,长期以来一直致力于加强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特别是2016年4月兼任了退休干部党支部组织委员之后,为退休支部工作的正常运转做了大量具体的工作。
做老干部退休事务的细心人
苏哲注重学习和掌握退休干部工作方针政策,自觉弘扬“安专迷”精神,不折不扣落实政策要求。
每年邀请退休干部代表参加民主生活会,使他们及时了解法院工作重大决策和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引导他们继续关心支持法院工作。
在每年的重大节日和“七一”期间,苏哲都主动走访慰问老干部和老党员,并送上慰问金以及食用油、大米等慰问品。2012年以来,共慰问老干部和老党员达717人次,为老干部送上慰问金71.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