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
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情况
三、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部门经济科目分类)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政府经济科目分类)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0.“三公”经费支出表
1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收支总体预算情况。
二、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三、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四、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五 、其他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1、依法对各类案件进行立案审查和对各类程序类案件的审理;依法对各类案件的申请再审及申诉复查;对人民群众和当事人进行信访接待和判后答疑。
2、依法审判第一审、第二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上级人民法院交由审判的案件。
3、依法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刑事、民事和行政再审案件,依法审理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依法审理减刑、假释案件。
4、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和法律规定由本院执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书及委托执行案件。
5、依法受理赔偿案件和决定国家赔偿。
6、监督、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7、依法对下级人民法院行使指定管辖权。
8、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问题及疑难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意见和司法建议,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9、对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同市编制主管部门管理全市人民法院的机构、编制工作。
10、开展司法技术鉴定等工作。
11、领导全市人民法院的监察工作。
12、承办其他应由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情况
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是财政拨款独立核算的国家审判机关,单位内设机构16个,没有派出机构。内设机构为办公室(技术室)、政治部、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赔委办)、审判监督庭、执行局、研究室、纪检监察室、司法警察支队、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科、审判管理办公室。
三、人员构成情况
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目前实有行政编制数为119名。行政编实有人数111名,聘用人员实有人数116名,退休人员实有人数65名。
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经费管理方式为财政全额拨款。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本单位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强有力的司法服务推动梧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奋力开创新时代梧州法院工作新局面。
一是要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有更高的站位。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将党中央、自治区党委、梧州市委的决策部署落实到全市法院各项工作中去。
二是要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上有更大的作为。依法打击各类危害国家政治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咬定目标不放松,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提升司法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水平,深入推进平安梧州建设。
三是要在服务保障梧州高质量发展上有更好的成效。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对标对表市委关于实施“东融”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打赢“三大攻坚战”、做好“六稳”等工作部署,全面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量效率,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为梧州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保障。
四是要在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上有更多的举措。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妥善审判执行民生领域案件。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强化诉源治理,健全多元解纷机制,为人民群众提供智能化、全方位、人性化的诉讼服务。保持执行工作高水平运行,加快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
五是要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上有更大的突破。紧扣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进一步完善审判监督制约机制,统筹推进各项司法工作机制、审判方式方法改革,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推进司法改革、智慧法院与审判执行工作深度融合,提高审判执行信息化、智能化、现代化水平。
六是要在推进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上有更严的要求。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提高教育培训针对性,增强队伍整体素质。坚持不懈改进作风,坚决惩处司法腐败,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预算公开报表作为附件挂在报告尾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20年部门收支总体预算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0年收入总预算124,569,136元,同比减少4,711,323元,下降3.64 %。2020年收入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转移性收入比上年减少了5,170,000元,2019年根据相关工作的安排,获得重点地区因素转移性收入4,500,000元,2020年无此项转移性收入,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减少。
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2,019,136元,同比增加38,518,324元,增长46.13%;主要:一是根据相关工作的安排,财政局收回上年结余资金重新安排,上年结余收入为0,上年度已经开展但未达到支付标准的项目需在2020年重新申请资金,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增加;二是增加了新法警训练基地项目及基层基础建设项目,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增加。
2、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同比无变化。
3、本单位无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同比无变化。
4、本单位无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同比无变化。
5、转移性收入2,550,000元,同比减少5,170,000元,下降66.97 %;主要是根据相关工作的安排,2019年获得重点地区因素转移性收入4,500,000元,2020年无此项转移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大幅度减少。
6、上年结余收入0元,同比减少38,059,647元,下降100%;主要是由于财政工作安排,收回所有结余资金重新安排,使2020年无上年结余收入。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0年支出总预算124,569,136元,同比减少4,711,323 元,下降3.64%;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根据我单位工作需要及市财政财力情况安排。
其中: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
(1)公共安全支出120,037,435元,占支出总预算96.36%,同比减少4,055,539元,下降3.27 %。主要是根据我单位工作需要及市财政财力情况安排。
(2)社会保障就业支出2,012,720元,占支出总预算1.62%,同比减少605,880元,下降23.14 %。主要是由于政策原因调减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1,009,441元,占支出总预算0.81 %,同比增加11,716元,增长1.17%。主要是由于正常人员的增加医保缴费比例的加大及基数的提升。
(4)住房保障支出1,509,540元,占支出总预算1.21%,同比减少61,620元,下降3.92%。主要是由于正常的缴费基数的变动。
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20,519,136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6.47%,同比减少321,536元,下降1.54%。主要是由于政策原因调减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同比减少605,880元,基本支出减少。
2、项目支出104,050,000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3.53%,同比减少4,389,787元 ,下降4.05%。根据2020年我单位工作需要及市财政财力情况安排。
二、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总体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122,019,136元,同比增加38,518,324元 ,增长46.13 %。2020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相关工作的安排,财政局收回上年结余资金重新安排,上年结余收入为0,上年度已经开展但未达到支付标准的项目需在2020年重新申请资金,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二是增加了新法警训练基地项目及基层基础建设项目,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2,019,136元,同比增加38,518,324 元,增长46.13%。主要是一是根据相关工作的安排,财政局收回上年结余资金重新安排,上年结余收入为0,上年度已经开展但未达到支付标准的项目需在2020年重新申请资金,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二是增加了新法警训练基地项目及基层基础建设项目,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元,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同比无变化。
3、上年结余收入0元,同比减少38,059,647元,下降100 %;由于财政工作安排,收回所有结余资金重新安排,使2020年无上年结余收入。
(二)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122,019,136元,同比增加458,677 元,增长0.38%。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相关工作的安排,财政局收回上年结余资金重新安排,上年度已经开展但未达到支付标准的项目需在2020年重新申请资金支出,财政拨款支出增加;二是增加了新法警训练基地项目及基层基础建设项目,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117,487,435元,占支出总预算96.29%,同比增加1,114,461元,增长0.96 %。一是根据相关工作的安排,财政局收回上年结余资金重新安排,上年度已经开展但未达到支付标准的项目需在2020年重新申请资金支出,财政拨款支出增加;二是增加了新法警训练基地项目及基层基础建设项目,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就业支出2,012,720元,占支出总预算1.65%,同比减少605,880元,下降 23.14%。主要是由于政策原因调减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1,009,441元,占支出总预算0.83%,同比增加11,716元,增长1.17 %。主要是由于正常人员的增加医保缴费比例的加大及基数的提升,卫生健康支出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1,509,540元,占支出总预算1.24%,同比减少61,620元,下降3.92% 。主要是由于正常的缴费基数的变动,住房保障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
1、公共安全支出117,487,435元,占支出总预算96.29%,同比增加39,174,108元,增长50.02%。原因一是根据相关工作的安排,财政局收回上年结余资金重新安排,上年度已经开展但未达到支付标准的项目需在2020年重新申请资金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二是增加了新法警训练基地项目及基层基础建设项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
其中:基本支出15,987,435元,项目支出101,50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法院)21,360,235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法院)25,127,200元,“两庭”建设31,000,000元,其他法院支出40,000,000元。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2,720元,占支出总预算1.65%,同比减少605,880元,下降 23.14%。主要是由于政策原因调减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
全部为基本支出,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1,009,441元,占支出总预算0.83%,同比增加11,716元,增长1.17 %。主要是由于正常人员的增加医保缴费比例的加大及基数的提升。
全部为基本支出,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1,509,540元,占支出总预算1.24%,同比减少61,620元,下降3.92% 。主要是由于正常的缴费基数的变动。
全部为基本支出,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部门经济科目划分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20,519,136元,占支出总预算16.82%,同比减少321,536元,下降1.54%。主要是由于政策原因调减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基本支出预算减少。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6,081,848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78.37%,同比增加5,316元,增长0.03 %。主要是正常的工资调整以及人员变动等原因。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395,000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21.42%,同比减少359,960元,下降7.57%。主要基本支出中减少了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原因减少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42,288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0.21%,同比增加33,108元,增长360.65 %。主要是遗属补助人员增加,遗属生活补助金额增加等原因增加了支出。
资本性支出预算0元,基本支出无此项支出,与上年持平。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101,500,000元,占支出总预算83.18%,同比增加38,839,860元,增长61.98 %。原因一是根据相关工作的安排,财政局收回上年结余资金重新安排,上年度已经开展但未达到支付标准的项目需在2020年重新申请资金支出,项目支出预算增加;二是增加了新法警训练基地项目及基层基础建设项目,项目支出预算增加。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372,8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5.29%,同比增加2,046,360元,增长61.52 %。主要是2019年因政策原因不允许编外人员的部分工资福利在此项目列支,2020年所有编外人员工资福利均在此项目列支原因增加了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9,450,667元,占项目支出预算9.31%,同比增加2,631,967元,增长38.60%。主要是因工作安排需要,增加了维修(护)费及委托业务费等原因增加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元,项目支出无此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其他资本性支出86,676,533元,占项目支出预算85.40%,同比增加34,161,533元,增长65.05 %。主要是我单位增加新法警训练基地项目建设需要大量资金投入,项目资金增加等原因增加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政府经济科目划分。
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21,454,648元,其中:①工资奖金津补贴11,529,181元;②社会保障缴费3,065,127元;③住房公积金1,509,540元;④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350,800元。
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3,845,667元,其中:①办公经费6,208,947元;②会议费30,000元;③培训费480,000元;④专用材料购置费100,000元;⑥委托业务费1,510,000元;⑦公务接待费67,800元;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080元;⑨维修(护)费2,506,440元;⑩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909,400元。
3、机关资本性支出(一)86,676,533元,其中:①房屋建筑物购建73,060,000元;②设备购置13,616,533元。
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2,288元。其中:① 社会福利和救助42,288元。
三、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业务,因此没有相应的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四、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0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920,980元,同比减少336,520元 ,下降26.76%。
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根据财政局统一要求,各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不编入部门预算,执行中根据外事管理部门批准的年度出国计划申请调整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67,800元,同比减少16,200元 ,下降19.29 %,减少主要原因我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等文件精神,厉行节约,严格公务接待审批手续,因此公务接待费用减少。
3、公务用车费预算853,180元,同比减少320,320元, 下降27.30 % 。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353,180元,同比减少9,320元 ,下降2.57 %,减少主要原因我院严格执行文件精神,厉行节约,严格公务用车手续,因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减少。
(2)公务用车购置费500,000元,同比减少311,000元 ,下降38.35%,减少主要原因法院案件数量日益增长,我院执法执勤用车不能满足办案需求,需购置两辆执法执勤用车,价格比去年购置的特种用车价格低,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
(二)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00,880元,同比减少333,120元,下降76.76%。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 0元,根据财政局统一要求,各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不编入部门预算,执行中根据外事管理部门批准的年度出国计划申请调整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67,800元,同比减少16,200元 ,下降19.29 %,减少主要原因我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等文件精神,厉行节约,严格公务接待审批手续,因此公务接待费用减少。
3、公务用车费预算33,080元,同比减少316,920元,下降90.55 % 。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33,080元,同比增加13,080元, 增长65.40 % 。增加主要原因是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353,180元在2020年转移支付资金项目中列支,不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中列支。
(2)公务用车购置预算0元,同比减少330,000元 ,下降100 % 。减少主要原因是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费中500,000元在2020年转移支付资金项目中列支,不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中列支。
五、2020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本级共有1个行政机关,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395,000元,较去年预算减少359,960元,下降7.57%,主要原因是2020年培训费全部在项目支出及转移支付中列支,机关运行经费减少。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委托业务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16,300,000元,同比增加7,820,000 元,增长92.22 %。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按采购项目类型划分,集中采购14,300,000元,其中:货物类采购13,000,000元、工程类采购0元、服务类采购1,300,000元;分散采购2,000,000元,其中:货物类采购250,000元、工程类采购550,000元、服务类采购1,200,000元。
(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本部门共有车辆15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原值合计13,812.12万元,其中:(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7,016.59万元,(2)通用设备 5,962.99万元,(3)专用设备365.29万元,(4)文物和陈列品0万元,(5)图书档案0万元,(6)家具、用具、装具等467.24万元。资产分类有变动,原因是2019年资产分类根据资产系统分类录入。
(四)预算绩效说明。
2020年部门预算其他专项支出项目有4个,项目涉及金额1,264.68万元,并制定了项目绩效目标,分别是:
1、其他专项支出-智慧法院建设项目,经费预算12,000,000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资金。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推进法院工作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实现审判工作集中高效、安全可控的目标,提升法院信息化程度,用高科技信息化装备,提升干警办理案件效率,为审判工作顺利完成提供基础。
2、其他专项支出-党建和文化建设项目,经费预算250,000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资金。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健全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提高法院干警的综合素质。
3、其他专项支出-项目质保金项目,经费预算305,000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资金。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支付院史文化室、办公大楼顶层分布光伏电站设备采购、中央空调升级改造等项目质保,使法院审判工作顺利进行,保障社会稳定。
4、其他专项支出-潘塘公园法治广场LED屏安装工程项目,经费预算91,833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资金。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支付潘塘公园法治广场LED屏安装工程质保金,通过法治广场LED屏普法,提高群众法律认识,提高法院公信力。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业务,因此没有相应的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是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预算资金,包含经费拨款、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专项收入安排的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安排的资金、罚没收入安排的资金、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资金、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安排的资金、其他收入安排的资金等。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职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行政运行(法院):主要反映法院工作的基本支出。
8.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法院):主要反映法院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 “两庭”建设:反映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用房、人民法庭用房、刑场建设维修和设备购置,以及审判庭安全监控设备购置及运行管理等支出。
10.行政单位医疗:核算法院在职在编干警医疗保险。
11.住房公积金:核算法院在职在编干警住房公积金。
12.其他法院业务支出:主要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法院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