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一名法官,也是一名志愿者。7年前,一个怀揣梦想的湖南女大学生,毅然选择加入“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来到岑溪。她在自己最好的青春年华里,扎根西部基层法院,在工作岗位上默默奉献,秉承志愿精神,用真情服务群众,成为同事公认的“百事通”,学生眼里的“法官姐姐”……她,就是岑溪市人民法院政工科副科长杨玲。
2015年,杨玲被评为“全区法院先进个人”和“广西优秀共青团员”。多年来,她屡次获得“梧州市司法政务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同事公认的“百事通”
“杨玲,我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工资证明开好了吗?”“杨玲,今年司法考试培训班什么时候开始?”“杨玲,新任陪审员的通讯录发我一下吧!”……每天面对众多同事的疑问和请求,身处政工科工作岗位的杨玲总是在最快的时间内有条不紊地予以解决。渐渐地,杨玲成了同事们公认的法院“百事通”。
政工科的工作繁琐零碎,又事关重大。如何做好这个有着180多名干警的法院人事管理工作?杨玲认为,细心、耐心和责任心这“三心”是必备要素。在案多人少的情况下,为了保障执法办案质量,法院把大多数的精英力量配置到业务庭,身在政工科的杨玲加班工作就成了常态。但是,她从来没有抱怨过什么,而是怀着“三心”把工作做到最好,竭尽所能为领导、同事排忧解难。
回想起2012年刚到岑溪工作的时候,杨玲说,那时候“听力”是一大考验。因为岑溪当地方言是岑溪白话(粤语),而她是一个土生土长的湖南妹子,岑溪话对她来讲几乎是一门“外语”。语言不通成了杨玲工作顺利开展的主要屏障。“要学会当地语言才能和群众打成一片”抱着这样的想法,杨玲每天晚上通过教材自学粤语。这样坚持了一年多,杨玲已经能听懂当地的白话。
司法为民的“践行者”
除了担任法院政工科副科长一职,杨玲还是法院团支部书记、妇委会副主任、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委员、岑溪法院学雷锋志愿服务队的发起人和负责人。在每一个工作岗位上,她都能展现她的青春活力,通过自己的激情和聪明才智,履行司法为民的承诺。
作为团支部书记,杨玲在青年干警之间、青年干警和法院之间、法院和团市委之间起到了桥梁作用。近年来,杨玲组织了青年干警座谈会、迎春晚会、道德讲堂、知识竞赛、趣味体育比赛以及青年联谊等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进一步提高青年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身兼数职的杨玲还积极带领青年干警参加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在她的组织和带领下,岑溪市人民法院目前有60多名干警实名注册成为志愿者。在春节前夕,她组织青年干警参与“情暖回家路”志愿服务活动;在重要节庆日活动及赶圩日中,她组织法院青年干警参加法律宣传、清洁乡村活动;她参与关爱贫困儿童活动,帮扶经济困难留守儿童;在七一、春节等重要节日,她深入到挂点联系村,走访慰问困难群众、老党员;组织为贫困户扶贫捐赠活动,募集资金、物品约1万元。据统计,仅2017年她就组织了500人次左右的青年参加了10多次的公益性活动。
学生眼里的“法官姐姐”
2016年9月,岑溪市法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正式启用。在基地担任解说员的杨玲,从此又多了一重身份,孩子们都亲切地叫她“法官姐姐”。
“各位同学,欢迎你们来到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希望大家能够在这里学到法律知识,争做知法、守法的小公民。”2016年9月12日,杨玲简洁的开场白迅速地抓住了前来参观的中学生们的注意力。
“小偷小摸问题大,不义之财莫取拿。贪小便宜无教养,亲朋远离邻居怕……”学生们在杨玲的引导下,高声朗读。她将一些学生常见的不良行为编成朗朗上口的顺口溜,让学生们在背诵这些顺口溜的过程中,养成自觉守法的习惯,并在参观过程中,适时穿插有奖问答。在参观结束前,还带领学生们一起进行守法宣誓。
除了自己担任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的讲解员,杨玲还负责聘请了一批“普法志愿者”,作为联系学生和法治教育基地的桥梁,让更多的青少年学生走进法治教育基地,学习法律知识。
今年5月,岑溪法院“法律梦工厂”大型普法活动走进岑溪一中,并带来了法治微电影、系列情景剧,涵盖了校园欺凌、盗窃、损坏财物等青少年成长道路上极易遇到的种种情境。而杨玲正是这幕后的编剧和导演。
好学上进的“耕耘者”
2014年,杨玲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尽管政工工作繁忙,她还是尽量挤出时间来参与一定数量的案件审理和法律专业在职研究生班的学习,为日后独立办案打下基础。同时,她还利用业余时间,撰写《浅析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完善》《试论我国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适用与完善》等论文。
当一名真正办案的员额法官,一直是杨玲的梦想。尽管没有进入员额法官的行列,但还是没有动摇她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信念,她还是不断地在积累中沉淀自己,办好每一件“小事”。
这,就是杨玲,一个有理想、有担当的女青年,甘于扎根西部基层法院,为法治事业奉献自己的青春才华的女法官,用自己的行动去诠释“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青春之花在基层绽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