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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中院扎实推进查处“四风”专项工作
作者:莫志祥  发布时间:2015-12-18 11:04:50 打印 字号: | |
  近段时间以来,梧州中院根据自治区纪委的统一部署和自治区高院、市纪委的工作安排,深入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并取得阶段性成效。

  11月7日,自治区党委书记彭清华到梧州考察调研期间,在苍梧县石桥镇永安村座谈会上就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作了重要讲话。梧州中院党组及时学习贯彻讲话精神,院党组书记、院长莫澄真强调,全市法院要结合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切实抓好专项工作方案中“五个方面”的工作,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的新作用,确保专项工作在今年年底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在明年6月取得明显成效,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

  在梧州市召开动员大会后,中院成立了领导小组,莫澄真院长担任组长,制订了《全市法院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的工作方案》,并进行了动员。梧州中院派出由6名干警组成的精准扶贫识别工作队,分赴苍梧县旺甫镇龙洞村和岭脚镇福传村开展工作。制定了《中共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实施办法(试行)》,明确责任划分,强化工作措施,层层明确任务,细化任务分工,完善考评机制,强化责任追究。11月13日,莫澄真院长到蒙山文圩镇文圩村村中组调解陈家四兄弟宅基地纠纷案,以实际行动带头践行“三严三实”精神,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

  梧州中院还集中精力和力量,联合本院政工部门、立案庭、审判业务部门、执行部门、行装科等相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协调配合对问题线索开展审查,对2013年以来收到群众信访举报件296件建立台帐,进行梳理、排查,并对中院各部门和辖区各基层法院开展专项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在开展司法巡查、审务督察、专项检查中工作,梧州中院加大对作风纪律的检查力度。 9月1日至6日对万秀区法院开展司法巡查工作;9月中下旬,对藤县、岑溪法院和3个城区法院开展审务督察、明察暗访,检查节庆期间司法作风纪律和廉洁自律执行情况;10月中旬,继续对长洲法院、苍梧法院、蒙山法院开展审务督察,专项检查7个基层法院“三公经费”开支和财经制度执行情况,和基层法院开展查处“四风”问题专项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基层法院对问题线索审查的指导。

  梧州中院还完善诉讼服务中心职能,解决立案难题。11月18日,梧州中院诉讼服务中心投入使用,为解决立案、信访等难题提供有力的保障。梧州中院党组迅速部署,提出了为法官集中精力办案创造条件等多项有效措施,攻坚积案清理,破解诉讼难题。始终坚持有错必改的原则,今年10月对当事人黄某新申诉案件提起再审,经再审宣告被告人黄某新无罪。

  梧州中院在广西法院系统率先制定《关于在办理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与有关部门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同纪检监察、检察、公安机关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的协作配合,提高协同办案的工作效率。积极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审判职能作用,严惩涉民生资金领域腐败案件。据统计,梧州两级法院2013年至2015年7月审理涉及民生资金领域案件95件,涉案130人,判决129人,涉案金额3951.31万元。
来源:监察室
责任编辑:桂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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