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 新浪微博
当前位置: 首页 > 诉讼服务 > 诉讼指南
长洲法院创新审判模式,审执合调促进结案
作者: 莫小军 卢强  发布时间:2013-08-28 11:24:33 打印 字号: | |
当事人履行给付款义务现场
  8月24日,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和执行局的法官利用星期六的休息时间,到倒水镇开展巡回办案。在民二庭与执行局两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倒水支行诉周某某等人10件金融借款合同案件在当天上午即以调解方式结案,当天履行完毕,减少了办案环节,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

  今年以来,长洲法院针对以往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一方不愿调解,或者是调解结案以后又拒不自动履行法律义务的突出问题,由执行局法官提前介入,与审判法官共同开展调解工作,促使当事人心平气和,协商解决纠纷案件。执行法官在调解过程中,先摸清案件事实和当事人履约能力情况,然后向双方当事人宣传执行工作的法律法规,告知执行措施,帮助当事人衡量自动履行与强制执行的利弊,促使当事人尤其是被告一方舍弃不履行的幻想,采取积极、正确的态度面对纠纷;对于原告方,能让步的要求尽量让步,以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和执行和解协议,两项工作同步进行。能履行的要求立即履行。这样,大大减少办案环节,降低诉讼成本,减轻当事人讼累。实践证明,对于部分案件,执行局提前介入审判调解工作是可行的,对法院、当事人来说也是有利的。1—8月份,长洲法院执行局共参与审判庭调解案件16件案件,均以和解方式执结,没有一件案件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来源: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韦文举
联系我们

法院地址:广西梧州市新兴三路67号  值班电话:0774-6027970 诉讼咨询:0774-2813600 传真:0774-6027950 邮编:543002  电子地图: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