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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争夺抚养权 法官温情调解受称赞
作者:张明环 邓庆昭  发布时间:2013-08-28 10:44:35 打印 字号: | |
  “蔡法官,谢谢你让我们做父母的真正明白了一个道理:时空阻隔不断永恒的亲情,孩子归哪一方抚养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如何保障他健康成长……”这是8月26日,藤县人民法院太平法庭仅用一小时成功调解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时,双方当事人对主办法官高效办案、司法为民的做法连声道谢。

  当天15时许,家住藤县太平镇的被告钟某带着儿子急匆匆来到法庭,向法官哭诉前夫黄某一直没有按照离婚协议履行抚养费的义务,请求法庭为其主持公道。蔡法官在了解当事人的来意后,立即打电话通知孩子的父亲黄某到法庭面对面解决双方纠纷。待黄某到庭后,双方再次因抚养费的问题发生激烈争吵,钟某指责黄某出尔反尔,不支付抚养费且对儿子的生活不管不问,黄某则同时指出钟某的不是,以其没有照顾好婚生儿子为由诉请变更抚养关系,却遭到强烈反对,双方对此争论不休。

  面对僵持局面,蔡法官首先安慰双方,并详细了解案情,然后从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出发,耐心向其释法明理,详细讲解《婚姻法》相关法律法规。蔡法官告知钟某,其舍不得离开刚满1岁儿子的心情是值得理解的,而其没有固定收入且多病缠身的现状不利于患有先天性贫血症的儿子健康成长。另外,从法律上看,孩子的父亲有权利主张变更抚养关系,且有稳定工作和固定收入能为孩子提供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和医疗保障。“你怎么忍心眼睁睁看着年幼患病的儿子跟着自己受苦?况且你还享有探望孩子的权利,距离不能阻隔母子情深。”法官语重心长的一席话,让钟某逐渐意识到不能只顾及自己的感受而应多为孩子身心健康考虑的道理,表示同意变更抚养关系,但要求黄某支付其抚养孩子期间(自2013年1月至8月)所先行开支的15000元抚养费。但黄某认为钟某提出的数额过高,只同意支付10000元。面对波澜起伏的案情,蔡法官没有轻言放弃,又继续耐心做钟某的思想工作,向其说明黄某自行抚养孩子也实属不易,说服其作出适当让步,使双方对支付抚养费的数额达成一致意见。

  最终,双方在法官的主持下,自愿达成变更抚养关系调解协议,并由原告黄某当庭一次性给付12500元给被告钟某作为补偿。夺子之战到此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是法官的温情调解、设身处地为妇女儿童着想的精神,深深打动了双方当事人,令其从无法调和的纠葛中解脱出来,并认识到孩子的健康才是他们最珍贵的财富。最后,双方当事人带着刚会走路的儿子满意地离开了法庭。
来源:藤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韦文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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